最高奖补40万,2024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西安市、高新区、西咸新区培育入库政策汇总
2024-04-10 来自: 科技型企业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99
2024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西安市、高新区、西咸新区培育入库
一、西安市、西咸新区、高新区培育库基本情况
二、西安市、西咸新区、高新区培育库入库条件
(一)西安市培育库首次认定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西安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Ⅰ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件;Ⅱ类知识产权不少于4件。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企业近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万元。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有效期满需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线填报完成后直接入库。
(2)对于研发能力强、未来发展前景好的新兴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可适当放宽入库条件。
西咸新区、高新区内企业按照属地政策,统筹本辖区内企业入库工作,入库结果将直接运用至全市培育库。成功入库企业需在三个年度内(入库年及入库下一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获证后即为出库。在库期间未取得高企认定资格的企业,不再享受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二)西咸新区培育库入库条件:
适用于注册登记关系、税收征纳关系、统计关系均在西咸新区,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主体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
西咸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
1.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1项以上Ⅰ类知识产权或4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
4.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有效期满需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线填报完成后直接入库。
西咸新区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
1.定量指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企业成立时间在13年以内,三年前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2)企业成立时间在13年以内,三年前雇员总数不少于50人,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
(3)企业成立时间在8年内,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近三年无大幅下降。
(4)企业成立时间在3年内,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近三年无大幅下降。
2.定性指标:
(1)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2)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成功入库企业需在两个年度内(入库年及入库下一年)获得相应认定证书,获证后即为出库。未在两个年度内获得认定企业将不再受理入库培育,且不予享受新区财政奖补资金。
(三)高新区培育库入库条件:
按照科技部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方可进行入库。
已认定成功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每年需在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更新数据;未认定成功(即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需再次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年,在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完成入库工作。
三、西安市、西咸新区、高新区培育库入库享受政策
1.西安市入库企业可享受普惠政策宣传,申报流程辅导,研发平台建设,产业资源对接,财政资金兑现等相关政策和服务。
2. 西咸新区科技创新政策奖励;
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8万元,
瞪羚企业培育入库企业10万元
3.高新区入库成功企业,我局会按照企业测评分数给予企业申报规划建议,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在省市区政策受理期内申请最高40万元一次性奖励。